22日凌晨2点25分,滨江闻涛路东信大厦路口,一辆垃圾清运车与河南牌照的白色本田车碰撞后,冲断路旁行道树,撞断水泥护栏,掉入钱塘江,幸好车上一对环卫工夫妇没有大碍。交警和PTU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本田轿车的驾驶员不见了。(本报昨日A16版报道)
事发后,有人看到本田车上下来一对年轻男女,直接离开了事故现场。
据了解,昨天上午,一位自称与事发本田车有关的人员已现身,但是不是当时本田车的驾驶员,暂未确定。关于当时两辆车的车速和其他有关事故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很多人关心这起事故中本田车驾驶员为何离开事故现场?他离开现场后去了哪儿?事故到底如何发生的?目前,这些也都仍在调查中。
交通事故后,事故方离开现场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快报“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建明:
此次事故中,事故一方的本田车驾驶员离开现场,事后主要看他是否有合理理由,例如驾驶员本身受伤需及时前往医院救治。如果能出具相关证明,交警可能不会认定为逃逸。如果没有合理理由,则有可能认定为逃逸。
本田车驾驶员是否涉及交通肇事罪?
潘律师认为,交通肇事罪的认定需要符合一定的依据,如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一人重伤且存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等情形或事故损失达到30万并且无法赔偿,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等。由于目前交通部门对事故还没有认定,因此,本田车驾驶员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暂不能明确。
另外,有人提出,发生事故后,本田车驾驶员未查看事故另一方的人员受伤情况,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潘律师说,在没有明确事故认定之前,本田车驾驶员也是事故方之一。离开现场的行为,可能会加重己方的事故责任。
此次事故中,清运车掉入钱塘江后,本田车驾驶员未报警或采取其他救助措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救治伤员。但是关于救治的规定只是原则性规定,并无相关制约和处罚措施。不过,如果因救助不及时造成清运车上人员落水后死亡等情形,本田车驾驶员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都有责任也有必要及时报警。没有及时报警会影响保险公司对现场的查勘,并会影响交警对事故的明确认定。
在刑法上,行为人因先行行为造成他人危险,若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按照造成的结果分别定罪处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造成重伤的,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本案中,本田车驾驶员明知清运车落水,不采取报警措施离开,如果对清运车人员造成伤亡,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