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读者郑女士微信都市快报:8月20日我在西湖假期旅行社天目山路分公司,以大人5499元/人,小孩4999元/人的价格,购买了十一期间去长滩岛的旅游产品,4大2小,出行日期是10月3日-10月7日。前天旅行社联系我,说因为机票超卖,建议我们晚两天出发,除了减免300元的差价,还将额外补偿200元/人。如果不同意就只能按合同规定,每人赔付旅费的2%当作违约金。我没有接受。
记者葛亚琪:联系了郑女士,她说,购买这个产品前,曾多次让销售人员确认10月3日是否有机票,销售员都说有的,她们才支付了定金,签订了合同。“旅行社现在说机票超卖了,让我们改期,怎么改啊?本来我不用请假的,现在变成要请假出游了。”郑女士说,今年十一放假8天已经比往年多了1天,也不好意思和单位去请假。
记者联系了西湖假期旅行社天目山路分公司海岛部的徐女士,她承认机票超卖,旅行社确实有责任,他们也给郑女士提供了补救方案。“我让她延期两天,她说时间不能改,要改只能改线路。但是我们能找到的线路一个沙巴、一个新加坡她都去过了。”
徐女士说,如果走法律途径,按照合同,旅行社只需赔付旅费的2%当作违约金。6个人加起来也才600多块钱。“我们想就多赔她点,每个人赔200块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