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起毒品犯罪进行一审集中公开宣判。
上午10点半,1号法庭里,40名法警押着20名被告人快步走进审判区。20名被告人按要求排成两排,第一排左侧第一名被告人是个年轻的女子,法庭第一个宣判的就是她。
判决书显示,该女子高某,今年24岁,吉林人,初中文化,绰号“洋洋”,长得瘦弱而清秀。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她看上去情绪稳定,抬头默默听着。
法院查明,2015年7月至11月间,高某及姚某、李某(后两人已判刑)经预谋,租用中泰街道新西湖小镇的一处出租房,作为制造毒品的场所,并从网上买来制毒设备,伙同樊某(已判刑)以麻黄碱等化学品作为原料制造冰毒。
姚某是高某的男友。姚某交代,李某等人是通过高某找到了他,问要不要一起制毒。他同意后,李某负责牵头并提供制毒技术及原料,高某负责购买制毒设备、租赁制毒场所、参与制毒操作,他自己则提供制毒资金。
当年11月,李某弄到了制毒关键原料麻黄碱,据称有3千克。李某承诺,制毒成功后会分给姚某部分冰毒。11月18日晚,姚某等人开始制造毒品,其间,制毒仪器发生过爆炸。11月20日,警方将这一制毒窝点端掉,姚某、高某等人很快被抓。据悉,当天警方从出租房内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5.835千克(甲基苯丙胺含量19.76%)、麻黄碱2.722千克,以及制毒工具、化学试剂一批等物品。
杭州中院一审认定,高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昨天集中宣判的20名被告人中,女性有7人。审判长表示,女性涉毒犯罪人数正逐年攀升。“我院近一年审结的113名涉毒被告人中,女性为24人,占比21%。从审理情况看,女性罪犯多随同男友实施涉毒犯罪,或者利用怀孕、哺乳期持续犯罪。”该院刑一庭副庭长鲍一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