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亮点解读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16年4月及2016年12月后,我省出台的又一减负担降成本文件。
本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共有10个方面35条政策措施。总的来看,《若干意见》贯彻了省委、省政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图,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提出的“定向、定期、精准、有力”的要求,回应了广大企业减负担降成本的呼声。
据测算,政策实施后,预计可减轻企业成本和负担约300亿元。“好做的事情2016年的50项措施里基本上已经做完了,剩下的都是‘啃骨头’的事情。”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出台的减负政策主要有五大亮点。
实现省定行政事业性
涉企零收费
近年来,我省已先后取消、暂停、免征和转出了2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到2016年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到了65项,其中涉企收费44项,省定收费3项。在制订这次减负政策时,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对最后三项省政府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改革,取消了货物港务费和杭甬运河船闸过闸费两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引航移泊费转为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至此,我省已实现了省定行政事业性涉企零收费的目标。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山西、辽宁、广东、湖北等省实现省定行政事业性涉企零收费。
回应企业对行政
事业性收费最大关切
检验检测领域收费一直是近年来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今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力度,决定从4月1日起停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
同时,我省将特种设备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并且按只减不增的原则降低收费,从而实现了全省质监系统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的重大转变。
加大企业用能价格
市场化改革步伐
围绕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问题,这一次减负政策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上下了功夫。一方面,将直接交易电量规模进一步扩大到930亿千瓦时,全省共有5.8万家工商业用户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雨露,预计每度电可平均降低电价3分钱。另一方面,加快了输配电价改革步伐,预计可以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目前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再次下调企业
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2015年以来,我省已两次下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率,从国家规定的2%降到了1%。省政府从减轻企业负担入手,决定在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将全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下调至0.5%。单位费率下调后,今明两年可为企业减负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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