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终结不是终点
“喂,你好,淳安法院吗?我是徐某,你们把我银行账号冻结了,我在法院没有案件呀?”前几天,一名男子打进淳安法院执行局电话咨询。
接听电话的法官在办案系统内核实后答复说,“你有一个2000年的案件没执结!”
“什么?2000年?”徐某略感意外,“我还是来一趟法院吧。”
原来,淳安法院执行查控组在今年年初启动“终本案件回头看”,通过“点对点”银行查询系统,查到徐某有存款,于是立即冻结该账户。徐某发现银行账户不能使用,于是就出现了前面这一幕。
2000年5月,徐某被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告上法院,后被判承担租金6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徐某一直未还钱,租赁公司只好在次年申请强制执行。
这个案子至今已16年,经手执行法官也换了5个人。
当年,徐某因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程序终结。此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银行查询,都没有查到徐某账上有钱,案件就一直“冷冻”中。
今年5月9日上午9点,租赁公司的员工和徐某来到淳安法院执行局。经双方协商,徐某支付给申请人本息合计10万元,余款申请人放弃。至此,这件跨度16年的“陈年积案”圆满执结,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西湖法院最近也让一起10年前的积案“起死回生”。
债主翁某于2006年12月5日向西湖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孟某归还借款5万余元。执行中,由于孟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于次年9月程序终结。
执行程序虽然暂告一段落,但案件并没有被承办人遗忘。
由于孟某是杭州本地人,他本人虽然一时找不到,他的家人仍在杭州生活。执行法官相信,总有一天能查找到有效的执行线索。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司法权威,该院今年及时启动“终本案件回头看”,定期查询程序终结案件中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并对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制裁,其中就包括孟某的案件。
承办人将孟某已被法院布控的消息告知了他家人。这次,多年杳无音讯的孟某,终于主动打来电话,并于今年5月4日委托朋友交清全部欠款。
债主翁某得知后连称意外:“案子过去这么多年了,金额也不大,我自己都快忘记了,没想到法院还帮我盯着,太感谢了……”
“终本案件”,全称是“终止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杭州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部分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就会启动终止本次执行程序,但程序终结并不意味着案结事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人此后如果自己发现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会经常主动回头看,梳理程序终结的案子,定期查找财产线索,一旦发现就会继续执行下去。”
近年来,“点对点”“总对总”及“执行110”等各项制度日趋完善,执行查控手段较以往也有了很大改进。“‘老赖’切莫以为案子进入程序终结就高枕无忧,该履行的义务还得履行。”杭州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