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浙江法院在全省14个考点开展首次司法雇员招录考试。此次考试约6000名考生参加,角逐70个法院的1815名司法雇员名额。
当天,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门,之后还要经过面试或业绩考核择优录取。
为解决困扰多年的案多人少、审判辅助力量不足的问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沟通协商,建立全省统一的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司法雇员制度。
根据要求,经第三方依法聘用,司法雇员由各法院管理使用,实行1个法官+1个法官助理+1个书记员的审判团队管理模式。对各地法院现有编外审判辅助人员重新开展全省统一的考核录用。同时,根据全省各级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按配备比例缺额情况,由省高院按照一定的条件,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录,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录用为司法雇员。经过规范的聘用程序和严格的考核机制,将对司法雇员实行分级序列化管理,按照三级九等逐级晋升(初、中、高三级,每级分一、二、三等)。在职业保障方面,将参照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配套的薪酬制度,纳入法院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保障,从而强化司法雇员的职业归属感,招得来、用得好、留得住,形成一支单独序列的稳定的书记员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