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余杭法院一号法庭,5个中年男人被依次带上被告席。
走在第一个的姓江,48岁,是余杭一家外贸公司的老总;另外4个男人,都是与江有生意往来的加工商和零售商。
据公诉人指控,2015年2月至11月,江先是购进假冒LV、巴宝莉、爱马仕等商标的围巾2万余条,以公司名义转卖销售,之后又自己提供原料和花本,委托他人加工、生产各类仿名牌围巾,并以低价销售给零售商。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从江的公司仓库内查获带有“BURBERRY”、“HERMES”等标识的围巾24000余条,经鉴定,这些围巾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山寨货。
江说,自己2013年成立了公司,平时主要做围巾生意,公司没有独立品牌,都是接单后找人加工的。头两年,他接的都是些小单子,盈利不多。
“2015年2月,有几个外地人上门推销‘大牌’成品围巾,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花10万块钱买了2万条。”这是江第一次卖山寨产品,不想销量不错,转手就卖了16万元,公司净赚6万。
尝到甜头后,江又从生产上动起了歪脑筋。他找了几款网上销量最好的名牌围巾,自己购买原料和花本,委托他人加工、生产仿冒产品。这些围巾的成本只有10元至30元,每条零售价却高达300至800元。
短短两个月内,江就以这种方式生产、销售了14000余条山寨围巾,实现了“一条龙”经营。
从江的公司购买围巾的人,有的是在丽江古城等景区内开商铺的,有的是自营丝绸店的个体户,而大部分还是网店店主。
江说,公司生产的山寨品虽然成本不高,但走线精细,质料摸起来也不错,一般人不太能够分辨出真假,有些人即便知道是假的,能以比正品低这么多的价格买到,也不会说什么。
公诉人问江,知不知道这么做是犯法?
江点点头,又摇摇头:“现在知道了,以前是真不知道。我小学没毕业就出来混社会了,哪里懂什么法律,只晓得这样不好,以为被发现了要罚钱,想不到还要判刑……”
其余4个被告人也表示,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不知道制假售假的后果这么严重,现在非常后悔。
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