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管叫醉酒女同事开车送他回家 两人都被判危险驾驶罪
2016年11月22日晚上,陈先生和同事们一起在富阳城区的一家饭店吃饭。
聚餐时,几位同事都喝了酒。
酒足饭饱后,陈先生把车停在饭店附近,带着孙小姐一行转战一家酒吧继续豪饮,几个人都喝了不少。
晚上11点左右,陈先生和孙小姐打车回去取车。这时,陈先生并没有叫代驾,而是掏出车钥匙递给孙小姐,叫她开车送自己回家。
陈先生在公司里是部门主管,孙小姐是其下属。
喝了酒的孙小姐没有推脱,径直坐上驾驶座,一脚油门就把陈先生送到了家。陈先生下车后,孙小姐打算继续开车回自己家。
路上,孙小姐被交警拦下了。因为酒驾,孙小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不过,孙小姐交代说,不光车子是陈先生的,自己酒后开车也是陈先生指使的。
在富阳检察院的建议下,陈先生也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陈先生没开车,为什么也被判刑?
检察官解释说,陈先生明知下属喝过酒,还指使下属开车,并且提供了车辆,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客观上为其提供了车,是典型的共同犯罪,故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
据悉,陈先生是杭州地区第一位因指使他人醉驾而被判刑的人。
“没关系的,就喝了一点点酒,开车不要紧的!”
“这么晚肯定没交警查,你就自己开开好了!”
……
检察官提醒说,如果喝过酒的人“耳根一软”,听了别人劝说后酒后驾车,不仅自己会涉嫌危险驾驶罪,劝说者同样可能涉嫌犯罪。
日常生活中,如果只是指使别人酒后驾车,但没有提供车辆,也有可能涉嫌犯罪。“这种情形在法律上是否涉嫌犯罪,还存在争议,但外地有不少案例表明,有人因为这样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比如2015年12月,天津人杜某和同事许某聚餐吃饭,两人都喝酒了。酒后,许某叫杜某开车送他去办事,结果在路上因醉驾被查。法院认为,许某明知杜某饮酒,仍指使其驾车,构成杜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所以两人均被判处危险驾驶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