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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时送女友戒指手链 分手后报警说是女友偷他的
2016-10-27 07:42:29 杭州网

微友问:我最近有个事情好郁闷啊!我男朋友,确切地说是我的前男友,谈恋爱时曾送给我一枚戒指、一条手链,我说你为什么要买这些啊,还不如把钱存在卡里。那时候他说:“钱一花就没了,万一有天你不在我身边了,碰到没钱的时候,把戒指和手链卖了,你还能生活一段时间。”当时我真的很感动!

可现在我们分手了,你猜他怎么说?他说我偷拿他首饰!我赌气不还给他,他就报警说我偷他东西,说我这属于盗窃、诈骗!请问我该怎么办?明明是他送的啊!

签约律师张胜华 :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及担保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等领域。

答:根据你的陈述,如果戒指与手链是你男友送给你的,属于民法上的赠与,赠与本身具有无偿性,无需支付对价,更不构成刑法上的盗窃或诈骗。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林琳 朱振辉 通讯员 徐晨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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