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车门时,千万记得“一看二探”
被突然打开的车门撞翻在地的大伯 通讯员 王勇 摄
昨天早上,读者王先生给快报打来电话:余杭临平人民大道这边的一家幼儿园门口,一辆送孩子上学的轿车开门时撞到了一辆电动车,骑车大伯头上破了一个大口子,血流了一地……
王先生说,出事的是一辆浙F车牌的红色奥迪。
早上7点半,奥迪女司机送孩子上幼儿园,在人民大道幼儿园大门前的非机动车道上停了下来,谁知道女司机刚开车门的瞬间,后面一辆电动车骑了上来,骑车大伯避让不及,直接撞在了车门上,人翻了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头部摔破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
这时,刚好有一队PTU巡警经过,马上打了120,并在事故现场周围保护,防止摔倒在地的大伯二次受伤。
昨天从医院了解到,大伯今年61岁,早上骑车带着老伴,拎着包着红纸的猪肉,准备去刚装修好的新房里看看,谁知半路发生了车祸。
经检查,大伯身上多处挫伤,颅底骨折并有淤血,头部缝了7针,目前在住院观察,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余杭交警说,这起事故中,机动车一方在非机动车道上停车,并且开车门时没有注意后方的非机动车,肯定存在过错;而电动车一方也存在骑车带人的问题。事故的具体责任,目前还要调查。
快报记者平时的采访中经常遇到这类事故,有些案例中,骑车人甚至还因此丢了性命!两年前,我一位同事就曾采访过一起发生在大关的交通事故:骑电动车的男人姓王,50岁,是一家幼儿园的保安。事发时,王师傅骑车赶着去上班,路上撞上一辆突然打开车门的出租车,颅脑损伤、胸腔积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说,这类事故看起来是机动车停着,非机动车撞上来,但造成这类事故的主要原因,多半还是机动车驾驶员或车内乘客上下车开门前没有观察,并且妨碍了非机动车的通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系列规定,其中第四点中注明:“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什么这类事故,机动车一般是全责?
交警说,机动车在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应靠边停车,观察周围的道路交通状况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打开车门,否则将被认定为有过错。因此,只要开车门导致别人撞上来的,原则上应当认定机动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就打开了车门。因为正常情况下,只要加以注意,这类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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