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9:30,郑先生来电:5月31日绍兴柯桥,我救了一个跳河女子,我是一名警察。当时接到指令,裕民农贸市场有一位年轻女子要跳河,我到达现场后,救起了跳河女子。过程就是这样。
郑先生,27岁,台州人,绍兴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他说起那天发生的事——
5月31日11点左右,我接到警情,说有女子要跳河,刚好我在附近巡逻,马上赶过去了。我到时,看见一对年轻男女已经僵持在河里,女的情绪比较激动。
当时那个女子在河里靠岸边的位置,淹没半身,她男朋友也在河里,一直在劝她上岸,女的不肯,一直站在河里倾诉,声音比较大,说男人都是骗子。
男的没有应答。
我去劝导,我说,警察都来了,有什么事上岸再说吧,河里水冷,也很浑的。但女子情绪还是比较激动,我就下河劝导,没用。5分钟后,我去拉女子的手,女的想挣脱,我就继续劝导,过了2分钟,女子情绪稍微缓和后,慢慢往岸上走,我拉住她,到河边时把她推上了岸。
女的可能一时想不开吧,她上岸后就发呆了。后面就移交给属地派出所了。
这个事情本来应该是属地派出所管的,当他们有其他警情,我们正好在周边巡逻,就第一时间赶去了。
我打电话给快报是想提醒一句:感情的事不要跳到河里说嘛,有事坐下来慢慢协商。现在警力也是蛮紧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