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15:47,袁先生来电:7月31日晚7:30,我骑电瓶车从紫金港路往文一西路,在紫金港路的机动车道上有个很大的坑,我摔了一跤,左手臂掉了一块肉,缝了三针,今天我又路过那里,看到大坑修补了,我打市长热线,他们说让我走法律途径。照片我没拍,本人不能在太阳下晒,要养伤。
85100000热线侯海铃:袁先生当时行驶时速在30-40公里,正准备转弯,等看见没有标识的坑时,已经来不及避让了。“坑的直径将近1米,深大约4厘米。我的车掉进坑里,像是被震了一下,方向控制不住,人就倒出去。”袁先生说。手臂擦伤,医生说地面的砂石,可能会导致出现烂肉,拆线后,如果情况不好可能要二次手术。
袁先生说:“当时看见手臂流血了,想着马上去医院,根本没有想到拍现场照片,周围开过的车应该也不会注意到我。不管怎样,总应该有个标识提醒。”袁先生周五摔的跤,周日再去看,坑已经修补好了。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立寅律师回复:如果是已经建成的道路,可以找道路管理方进行索赔,从索赔证据的收集角度上说,最好能提供110报警记录、事发地照片、现场监控录像(如果有)、第三人的证言、医院的诊疗记录和费用清单等,也就是要证明伤害事实的发生、原因以及损失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