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证调查事务所”主任,“浙江天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中国廉政监督网”、“中国焦点新闻网”法律顾问;“中欧德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当代儒商》、《中国焦点新闻网》、《中国法治新闻》记者;南京市鸿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拥有“名记”、“名律师”头衔,认识各种领导,可以帮忙疏通关系“捞人”,初次和蒋某打交道的人,都觉得他“牛”!
但是近日,这个蒋某却因诈骗罪被丽水莲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8.5万元。
2013年7月,胡某的亲戚陈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温州警方刑事拘留,急于“捞人”的胡某通过好友找到了蒋某,在蒋某的一翻糊弄之下,“捞人”心切的胡某对蒋某深信不疑,分两次向蒋某的账户打入“活动经费” 6万元。
收到钱后,蒋某还煞有其事地告诉胡某案件的进度等,并且添油加醋地讲述自己为了“捞”陈某是如何的努力。
而事实上,蒋某在收到胡某的活动经费后付出的“努力”,只不过是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书面材料邮寄至公安、检察等单位而已。
几个月后,陈某一直未被“取保候审”,并被依法诉至法院获刑。直到这个时候,胡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胡某要求蒋某返还6万元,蒋某却耍起了无赖,谎称钱已经送给公安机关、检察院领导了,无法返还。
此后,胡某多次要求蒋某退还6万元的“活动经费”,都被蒋某拒绝了。无奈之下,胡某报了警,蒋某也由此案发。
现年41岁的蒋某是文成人,初中文化,曾因犯流氓罪于1995年被文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也正是曾经的入狱经历,让蒋某对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时,也让蒋某意外寻获了“商机”,那就是帮助他人处理简单的法律事务。
为了抓住这个“商机”,蒋某为自己进行了“包装”,时常冒充“记者”、“律师”诈骗,并屡次得手。
法院审理查明,蒋某还在2012年9月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以帮肇事司机免除“牢狱之灾”为由,诈骗2.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