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鬓斑白的孟奶奶前两天又一次来到淳安法院汾口法庭,从2010年开始,她都数不清自己多少次找法院了,她不为子女赡养,不为财产继承,只为讨要外孙女雯雯的抚养费。
雯雯的身世很可怜。八年前,母亲小玉(孟奶奶的女儿)跟村里的姐妹从富阳到义乌打工。
之后,通过义乌当地的婚介所,小玉认识了何某。虽然两人之间有21岁的年龄差距,但在何某猛烈的爱情攻势之下,小玉很快就和对方确定了恋爱关系,过起了同居生活。
之后,小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把喜讯告诉了何某,但何某反应冷淡,并建议暂时不要孩子。
怀孕之后,小玉时常有意无意地提及结婚的事情,可每次何某都快速转移话题。几个月后,眼看着预产期就要到了,小玉希望能快点结婚,再次向何某提出了结婚的想法,而何某这一次的答案让小玉彻底如坠冰窖。
何某告诉小玉,他其实在淳安老家早已结婚生子,他不可能跟小玉结婚,之所以去婚介所征婚只是想找个人来慰藉漂泊孤寂的日子,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结婚,更没想过要孩子。
听了何某的这番话,小玉一阵晕眩,栽倒在地上。何某将小玉送往医院,医院说孩子要早产,让何某做好准备。不过,何某在匆匆联系了小玉父母后,待女儿出生的第二天,就离开消失了。
出院后的小玉跟随父母回到了富阳的老家,可是此时的小玉脸上再无笑容,也无心照顾女儿,她只做一件事情——时常去何某的老家和他以前上班的地方找孩子的父亲。渐渐地,小玉的精神方面出现了问题……
于是,小玉年迈的父母不仅需要照顾外孙女还要照顾自己的女儿。
2010年,小玉家以雯雯的名义将何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何某承担非婚生女的抚养费。法院判决何某每月支付雯雯抚养费300元,但何某从未履行过抚养义务。
法官希望,何某能尽快与法庭或小玉家联系,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