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即,昨天,浙江省高院发布浙江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 ,并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梳理了近5年来全省法院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情况,针对当前审判中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网购维权官司近年迅猛增加
白皮书显示,2010年以来,我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6024件,涉案金额8亿余元。案件数并不多,但上升趋势明显,年增长速度高达65%。2010年全省消费者权益纠纷案才386件, 2014年已达2735件。
浙江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包括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两大类,涉及二十多种案件类型。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异军突起,全省法院涉及电子商务的新类型消费方式纠纷案件明显增多,且集中发生在该领域领头羊阿里所属的淘宝、天猫等网络交易服务平台。
2010年,诉阿里的案件还只是零星出现,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均在一百件以下,2014年190件,2015年仅前两个月已收案110件。
针对这种迅猛发展的网络消费形式,浙江法院计划今年开始建设网络法庭,试点开展非面对面的线上司法活动。“以网络法庭平台为依托,把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搬到网络,起诉、立案、举证、开庭、裁判均在线上完成,全流程电子数据记录。” 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俞少春说,“消费者因网络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只要点点鼠标,看看视频,足不出户即可诉讼维权,开启消费者权益司法保障的2.0时代。”
截至2014年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3.61亿,比例提升到55.7%,但立法、行政监管仍相对侧重于传统的有形市场,网络交易领域立法和监管滞后。
俞少春说,网络交易纠纷中,消费者往往诟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既是研究、设计、制定、执行网络服务的部门,又是直接处理消费纠纷的人,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叹维权不易。白皮书建议,制定完备的网络交易规则,充分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属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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