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一高姓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在余杭法院出庭受审。
高28岁,是城北一家公司的职员。今年1月28日傍晚,他跟几个朋友喝酒后陪老婆到商场购物。
到了商场地下车库,高指挥老婆将车倒进停车位,但老婆刚学车不久,技术不大娴熟,打了好几把方向,进进退退三四次,还是没法进入车位。
高看得着急,让老婆下车,自己爬上驾驶座,开始挂挡倒车。
还没退多少路,只听“砰”的一声,高的车与后方一辆大众车的车头撞到了一起。大众车主下车跟高理论,高满嘴酒气,两人没说几句就动起了手,大众车主报警。
经检测,他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19.8mg/100ml,在事故中负全责。
其实,2013年,高就曾因醉驾获刑。当年10月,他参加单位聚餐,从KTV驾车回家途中被设卡交警查获,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当年10月17日,他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拱墅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罚金2000元,驾驶证也被吊销了,5年内不得驾考。
这次,高本以为在地下车库停个车不会出事,这才抱着侥幸心理坐上驾驶座。
昨天,法官当庭宣判,高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资格,还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