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微友发微信咨询快报律师团:前天下午我和妻子到城北新开的一家商业综合体购物。结账时收银员说:我们买了这么多可以到4F办张会员卡,可以积分,方便以后购物。
我们便来到VIP客服中心办卡。卡办好,我们突想到留张发票,再次来到客服中心开票。
大厅的客服台边上堆了齐腰高数箱(箱子敞开)码整齐的宣传单(2015年内购会邀请函)和商场其它折页放在一起。
我在前台开具发票,老婆顺手拿起一张“2015年内购会邀请函”看(拿在手中看,没有任何离开或放入包的动作),正准备给我开发票的女客服便大声喝止“喂,谁让你拿的”然后便站了起来,老婆脸皮薄一下子被客服喝止得脸通红。
我一看也大声说“你放在这个开放式的服务大厅,和宣传资料放一起还不许人家看”“哪里有警示不允许人家拿,况且人都在现场,根本没有拿走只是随手看了一下,你什么态度”,几个回合下来这位客服说:我说不准看就不准看,不准拿就不准拿,要投诉你投诉,还拍起了桌子骂我们精神病(当然有可能是口头禅)。
10分钟后,一位经理到现场,处理意见是扣发当事人奖金,给我白金会员卡作补偿,被我们拒绝。
我们不需要任何物质补偿,要求有三:一是副总以上领导处理此辱客事件。二是当事人诚恳道歉。三是VIP客服中心书面致歉。
他们一直不同意第三条,并多次提及物质补偿,被我们拒绝。
最后他们说:现在给你三条路:一是给你个电磁炉,二是给你个电炖锅,三是给你个……
我就要书面道歉,难道不可以吗?
另外,我还想问,放在那个办卡地方的宣传纸,我们能不能随便翻的?它就这样放在我面前,又没有贴标签说不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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