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 连诚
余某32岁,浙江淳安人。近日,他因犯诈骗罪,被江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余某初中文化,在老家已经成婚,有个4岁的女儿。他一个人在杭州打工,租住在采荷一带。
余做油漆工,收入不大稳定。活少的时候,扣掉房租和饭钱,几乎没有结余。
去年5月,他在出租房里上网,偶然看到一条关于微信诈骗的新闻。余说,自己被吓到了:“从来没见过面的人,竟然会给对方买20多万块钱的东西!”
当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直琢磨着这件事:“别人可以用这种方式赚钱,我也可以。”
他先从网上下载了几张豪车的照片上传微信圈,又发了几条在哪儿游玩的风景照。然后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搜寻“附近的人”。
屏幕上跳出来不少微信号,余一个一个看过去,跟几个年轻女孩打了招呼。不一会儿,有姑娘给他回过来一个笑脸。
余的微信名叫“马英九”,自称是某公司的项目经理。他以大哥哥的口吻跟姑娘闲聊了几句,接着问起她的年龄、职业和家庭状况等信息。
姑娘说,自己姓朱,23岁,刚刚大学毕业,跟着爸妈一起做服装生意。
听说小朱还是单身,余很热情地介绍起自己的“表弟”。他说,“表弟汪某”25岁,去年从英国留学归来,爸妈都是某房产公司的老板。因为学习忙,“表弟”没空谈恋爱,现在家里人都急得要命。
“我感觉你人还不错的,要不要认识一下?”余提议,双方可以先交换一下照片。
小朱很快发来一张自拍照。余某则在网上找了张轮廓硬朗的侧面像,传了过去。
照片中的男子鼻梁高挺,浓眉大眼,颇有几分影星吴彦祖的风范。小朱很满意。
余说,“表弟”对她印象也不错,一会儿会来加她好友的。
十分钟后,小朱果然收到一条添加好友的申请。申请人的微信名叫“天空突然掉了颜色”,头像是张黑白相片,也是侧面照。
两个多小时聊下来,小朱觉得对方幽默、健谈,而且“蛮有文艺范”。
之后一个星期,两人联系频繁,关系迅速发展。
小朱说,对方时不时会在朋友圈里上传一些照片。有时是背景考究的餐厅,有时是一桌美食,配有“××酒店自助”等文字。图片里出现最多的是一辆崭新的保时捷卡宴轿车,没有上牌。据小汪说,自己喜欢自驾游,所以爸妈送了他这辆车作为回国礼物。
小朱也问起过对方,为什么从来不传自己的正面照,对方一本正经地说,做人要低调。
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小朱多次提出挑个时间见面,但对方总以工作忙为由推托。说自己刚回来接手公司生意,有很多方面要学要问,必须做出一番成绩来,才不枉费爸妈对他的栽培。
小朱觉得,男生有上进心是件好事,没有再勉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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