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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鸟叔”朴载相一人跳起《江南style》风靡世界的时候,他一定没有想到邻居中国一亿人跳起广场舞——这样的风靡,还真是“最炫民族风”了。
不知道这“1亿人”的数字准不准确,但中国城镇街头上、公园里的广场舞,还真是随处可见。我家住在一个小小的小区,三幢 楼围成的那片公地,每天黄昏后,都有一小批中老年居民“人约黄昏后”,就在我家正对着的楼下跳广场舞,他们把舞曲的音量调得很低,跳的时间也不太长,真的没有扰到我。
广场舞并不是新近兴起的,历史有点久远了,它是真正的“中国特色”;而最近成为“新闻”,就是因为大噪音扰民。“华人大妈在纽约公园跳广场舞被警察带走”一事在网上引发热议——爱清静的老外,说话都轻声细语,你在巨大噪音里大跳广场舞,被投诉甚至被警察铐走,这一点都不奇怪。在中国本土,因广场舞的音响过大,武汉有市民泼粪驱赶舞蹈队,京城有男子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还放出藏獒驱散跳舞人群……
对于“广场舞”,反对、支持、中立各有一方。新近南北两个地方两条有关广场舞的新闻很有意思:在北方的太原,“中国广场舞大赛”太原赛区进入决赛阶段,五百余名大爷大妈自编自演了一系列精彩的舞蹈;在南方的广州,拟将出台新版《广州市公园条例》,准备对“广场舞”实行“四限”: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限设备,违规的话将面临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广场舞当然是不能成为“扰民舞”的,其核心就是一个噪音问题。而一般的城市,对噪声、噪音都有法定的控制。我在想,谁能发明、生产轻便的“广场舞专用耳麦系统”,从技术上解决噪音的问题,那多好,而且市场前景多么广阔,毕竟全中国那么多人在跳!在眼下,则是一个协调与管理的问题:对广场舞音量的管理、时间的限定、空间的协调,是关键的“三维”。只要管理与协调到位,这并不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有人建议,城市要规划、建设更多的适合跳广场舞的活动空间,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这个愿望是很美好的,但实际上可行性不太大,何况远水救不了近火。在杭州的西湖文化广场,跳广场舞的“莉莉舞队”,面临的就是“空间冲突”:那块靠近中北桥的场地,规划中原本就是停车场,忽然一天启用了,原先的空地停满了私家车,他们只能在车辆的夹缝里坚守“阵地”……任何城市都一样,在现有条件下,也只能合理安排使用公共空间。随着城市的发展,室内的空间变得金贵了,而室外的公共空间毕竟是多了、也漂亮了,尽管并不是给老年人专用的;过去中老年人在室内的“劳保舞厅”跳舞,后来也不得不退出,这是时代变化使然,我们只能顺应时代的变化。
面对极大的群体,任何公共政策的制订,都要认真审慎。把跳广场舞的1亿人全给“拿下”,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我们也应该看到,1亿人跳广场舞,其中大多数是“相安无事”的,肯定不是1亿人与另外12亿人的战争。对于“广场舞”存在的问题,主要应该是柔化处理。
2013年央视蛇年春晚,潘长江、蔡明演出了一个有意思的小品《想跳就跳》。想跳就跳、想跳还能跳,对于个体的人来说,是很幸福的事;可是,如果扰到他人,那就不太可能“想跳就跳”了。总之一句话——
广场舞可以跳,但应该按规矩跳,不扰民地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