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 资料/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通知,7月1日起,杭州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意味着你的公积金缴存额将有变化,看看怎么调整? 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调整? 2019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19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的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为杭州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950元(2017年为24311元); 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下限为2010元,临安区下限为1800元,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每个月缴多少公积金?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企业缴存比例按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