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开这些交税“临界点” 杭州人肖先生在一家国企工作,他每个月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收入是8000元,他的年终奖固定在3.5万-4万元。今年年终奖还没发,肖先生已经开始计算起个税了:“听说多发1元年终奖拿到手会少上千元,真的有这回事?” 肖先生的担忧是真的。按照现行的新个税法,3.6万元就是一个临界点,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相比之下,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根据计算,38567元年终奖和36000元年终奖得到的是一个,都是税后34920元。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4万元年终奖,看着比3.6万多出了4000元,实际到手的分别是36210元和34920元,只多出1290元。 如果你的年终奖超过了14万元,可能会面临多发1元年终奖,少得1万多!因为从144001元到160500元,对应适用税率从10%提高到20%。因为税率不同,相应地,144001元年终奖比144000元年终奖只多出1元,却要多交13200元的个税(分别为27390元和14190元),拿到手的年终奖分别为116611元和129810元,足足少了13199元。 其实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也是临界点,提醒各位小伙伴和单位财务人员,注意这些新的年终奖临界点,不然会吃亏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