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可向法院申请对产品进行司法鉴定 买了四年的电动晾衣架漏电使我触电受伤 我怀疑产品具有安装隐患 2012年的时候我装修新房,我花了1280元从沃捷装饰购入一台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太太牌电动晾衣架。当时商家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不会漏电,我这些年来每天使用都未出现什么大问题。直至2016年6月20日,我用湿毛巾擦拭该晾衣架时,电动晾衣架出现漏电情况并电到了我。事后,我自行请来一个电工查看安装线路,他表示商家是从住宅阳台位置的照明灯引入电源的,同时没有接地,而住宅楼照明回路是不设漏电保护开关的,如果电闸开关不灵,我可能就被电死了。 经过6个月的保守治疗,我才慢慢恢复,医疗费总计,治疗期间我的误工费有近10万元,我希望商家能赔付我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总计100万。 商家 说明书上明确显示“严禁用水冲洗” 法院一审已判定好太太不承担责任 (记者拨打了高先生提供的好太太晾衣架售后服务单上的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均为空号。随后,记者根据高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好太太晾衣架唐山市代理陈先生) 陈先生:高先生的事情我不太清楚,可以拨打好太太官网上的总部电话询问。 (记者通过好太太智能晾衣机官网拨打其全国服务热线) 工号3009客服:高先生在我公司购买晾衣架并发生触电事件属实,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具体技术问题可以致电客服部。 (记者根据该客服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客服部主管覃先生) 覃先生:高先生一事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审法院判定我们商家不承担责任,目前高先生正在发起上诉。首先,我们机器的说明书上清楚注明“严禁用潮湿物品接触晾衣架”。其次,我们的晾衣架是通过整个电线接入电源,机器上有零线、地线和火线三个接口,在顾客住宅未铺设地线的情况下,我们的安装人员会提醒顾客最好另外找电工拉一条地线。另外,我们在安装产品时都会与顾客确认安装位置,避免安装在有电线或水管铺设区域。由于高先生是2012年购入产品,我们不能确定安装人员与其具体的对接情况,但是法院抽检结果显示产品无质量和安全问题,而且最近几年其他用户并没有发生像高先生这样的事故。目前,我们依旧希望能和高先生协商解决此事,我们也会对高先生做出金额补偿,但他所提出的赔付100万,我们公司不能接受。 (记者核对了高先生手中的产品说明书,在注意事项一栏的确实注明了“衣架外表有灰尘、污垢时,可用抹布擦干净。严禁用水冲洗。” 此外,记者核对了高先生提供的编号为“(2017)冀0202民初908号”的“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其中提到:“‘原告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其受到该晾衣架的电击伤,不能证明好太太晾衣架存在产品缺陷’等,综上,被告提出的因其购买好太太晾衣架产品质量存在缺陷导致其被电伤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律师 消费者可向法院申请对产品进行司法鉴定 因一审判定商家不承担责任故建议消费者和解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但是,适用该条款有一个前提,就是商家有过错或产品有缺陷(质量问题)。在此案例中,消费者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消费者认为产品有缺陷,既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可向法院申请对产品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是否有缺陷还是由于安装不当造成。至于商家的使用说明书上明确注明“严禁用水冲洗”,而消费者是使用湿毛巾擦拭才触电的。消费者向商家主张赔偿,需要证明他是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因产品缺陷造成了损害,“合理使用”这个事实难以考证,但产品是否有缺陷可通过鉴定得出结论。建议消费者可向法院申请对产品进行司法鉴定,若无质量问题,最好选择与商家进行和解。 (记者将律师的回复反馈给高先生,高先生表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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