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QQ的“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吗?日前,法院终审判决,支持这一提示音注册商标。 法院判了!支持QQ“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注册商标!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支持QQ提示音注册商标。 据第一财经报道,腾讯在4年前向商标局提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但被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亦未批准这一注册。 腾讯公司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准予对这个声音商标的注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腾讯的诉讼请求。商评委不服这一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改判驳回腾讯公司的诉讼请求。 北京高院已于近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商评委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北京高院认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通过在QQ上的长期持续使用,具备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一审法院认定该申请商标在与QQ相关的“信息传送、提供在线论坛、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提供互联网聊天室、数字文件传送、在线贺卡传送、电子邮件”服务上具备了商标注册所需的显著特征。对一审法院的这一认定,北京高院予以认可。 据此,北京高院判决驳回商评委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商评委应当依据二审判决,对“嘀嘀嘀嘀嘀嘀”QQ提示音在“信息传送、提供在线论坛、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提供互联网聊天室、数字文件传送、在线贺卡传送、电子邮件”等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网友“不服”:那个咳嗽声才是最经典的吧 此消息一出,勾起了不少网友的回忆,“嘀嘀嘀嘀嘀嘀”的声音“多少年没听到过了,好怀念”。 但也有网友表示“不服”:那个咳嗽声才是最经典的吧。 网友表示:这都是青春啊! 此外,还有人脑洞大开: 此前回顾:提示音两次申请商标被驳诉至法院 据法制晚报报道,记者注意到,声音商标自2013年列入《商标法》,什么样的声音可以注册为商标,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 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施行后第三天,腾讯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 但商标局以“申请商标在指定使用项目上缺乏显著性”为由作出商标驳回通知。随后,腾讯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以“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为由驳回申请。 随后,腾讯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交了申请商标的音频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申请商标的光谱表、频谱表、波形图,用以证明申请商标并非“嘀嘀嘀嘀嘀嘀”声音的简单重复,以及国家图书馆检索的152篇文献用以证明QQ提示音已经长期大量使用,而且领域广泛,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 法院认为,QQ提示音所依附的QQ软件作为即时通讯软件持续使用的时间长、范围广泛、市场占比份额较大、使用群体所涉及的领域众多。随着QQ、“QQ”商标知名度的提升,申请声音商标作为其默认的新消息传来时的提示音已经与QQ之间形成了可互相指代的关系。同时,申请商标的声音已经在即时通讯领域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其识别性进一步增强,申请商标与QQ、腾讯公司之间已经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申请商标在指定使用的“信息传送”服务项目上起到了商标应有的标识服务来源的功能。法院综合认定,“嘀嘀嘀嘀嘀嘀”商标的声音整体上在其指定使用的服务项目上能够起到标识服务来源的功能。 但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如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QQ提示音注册商标。有网友留言道: 好友消息嘀嘀嘀 验证消息咳咳咳 好友上线噔噔噔 看不到你呜呜呜 这是互联网又一个创业风口,现在知道还不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