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在进行网上听证,《细则》对居住证的申领条件、需要的材料等都有详细的规定。赶紧了解一下,也欢迎你提提意见。
哪些是流动人口?
《细则》中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在杭州市市区居住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怎样可以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杭州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连续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算,以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
申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等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三)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应证明材料。
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领
申领者本人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一个月以上中断或补缴,下同)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