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
在食品中添加罂粟,这种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侵犯商业秘密、销售假药,这些行为也都触犯了法律!今年,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打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大力打击传销,整治广告市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据统计,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811件(其中食品安全案件1525件),罚没款金额12986.6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3件,移送司法机关44人。
昨天,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今年以来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主要囊括了食品、药品、不正当竞争、传销、广告及网络违法等类型。
记者选取了其中五个案例,以作警示。
食品加工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案
今年5月6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在对马腊林开设在仁和街道平宅村丝网埭24号的食品加工点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加工场所后院种植罂粟。检查人员立即使用快速检测卡对加工使用的卤汤进行检验,在其中检测出罂粟成分。经过现场检查,还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查获干制的罂粟壳若干。马腊林在所生产的食品中添加罂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马腊林在生产食品的过程中添加罂粟壳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郭莉销售假药案
今年3月10日,下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下城区中粮方圆府住宅楼内查获郭莉销售假药案。在该室的冰箱、柜子内,执法人员发现了13种注射药品共有纸盒装14盒、小瓶装90支,上述注射药品包装标签用外文或繁体字标示,未标示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认定为假药(按假药论处)。当事人郭莉承认上述部分假药为其购买并销售使用。
郭莉销售假药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下城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杭州纳珠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根据举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通过调查发现,杭州纳珠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瑞奇公司员工提供的瑞奇公司客户名单,直接或冒用瑞奇公司代理商名义,先后与多家公司开展包装材料销售。该公司作为经营者,勾结竞争对手的在职员工,非法获取其商业秘密,并通过冒用其代理商名义等手段进一步侵害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杭州纳珠科技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0000元。
桐庐威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去年4月17日,根据举报,桐庐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调查发现,桐庐威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杭州康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桐庐医达器械设备有限公司外文名称、地址和CE认证标志的产品说明书从事经营活动;同时未经“KJ”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授权许可,在生产销售给土耳其ARTI贸易公司的塑料冲洗管、塑料标本取物袋产品出口时,以“品牌:KJ”填写海关报关的材料。违反了《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桐庐县市场监管局对桐庐威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处以罚没款共计1033462.85元。
杭州煋火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告违法行为案
去年12月14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杭州煋火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上城分公司为宣传其开设的中考承诺班及科学期末冲刺特训课程公益班,在其自行设计的宣传单页上使用“全杭州最强中考科学名师团执教”等内容,在其下属的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的分公司面向其服务对象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分发。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上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杭州煋火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3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