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污染,我向全市人民诚恳道歉……”5月16日,杭州市环保局公开了一份特殊的检讨书,检讨单位是位于萧山的杭州万隆轴承附件有限公司。目前,该企业因存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废水溢流外排等情况已被责令停产,环保部门还将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知耻者近乎勇。违法行为必须追究,勇于认错也应点赞。环保部门将违法企业的检讨向社会公开,这样的做法尤其值得继续尝试,甚至不妨形成为制度,让“向社会公开认错”成为环保违法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检讨的过程,就是企业自我反省、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过程,而检讨的公开,则是让企业的检讨接受公众的检验,由公众来“听其言观其行”。
政府有必要通过一种形式,促使公众与企业之间确立一种更为明晰的对应关系:不单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生产者、服务者的关系,同时还是公众与企业的关系。企业的任何破坏环境的行为,都是在损害公众的利益,也就是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面对一个损害自己利益的企业,大声说“不”是顺理成章的选择。一家企业面对被罚款被整改或者可以淡定以对,但它绝对难以承受被消费者抛弃的后果。
世界先进国家的环保治理实践与我国环保治理的实践证明,“末端治理”是一种事倍功半的治理模式。而事半功倍的做法,是让治理的端口提前:一是通过国家标准的制定促使企业改变、优化生产过程,少产生甚至不产生污染物,从而减少、消除违法排放;二是让企业普遍树立起环境保护的自觉,让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成为企业市场争胜的利器。
“水环境污染,表现在水里,问题在岸上,根子在产业。”近年来杭州坚持不懈推进“五水共治”,“美丽杭州”建设久久为功,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致力于解决“根子问题”,推动环境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以“五水共治”倒逼转型升级,以转型升级推动“五水共治”。
但在推动企业生产技术进行转型升级的同时,我们还应该致力于推动企业经营理念的“转型”、社会责任感的“升级”,推动企业普遍建立“以保护环境为荣、以破坏环境为耻”的价值观。
企业明荣知耻,环保事半功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