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浙江城乡低保标准有何变化?残疾人、儿童福利事业有何新进展?全省防灾减灾能力如何了?
近日,省民政厅发布《2017年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你想了解的都有涉及~
社会救助
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分别
达到739元和730元
截至2017年底,浙江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81.4万人(不含特困供养人员),全年实际低保支出41.44亿元。其中:
01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17万人,低保支出13.49亿元。
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9.23万人,低保支出27.96亿元。
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分别达到739元和730元,同比分别增长9%和15.7%,城乡一体化率达到93.3%。
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认定低保边缘对象约50万人。救助特困人员3.2万人,城乡集中供养率为91.8%。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医疗救助资金达15.2亿元
2017年,浙江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5.2亿元,其中:直接救助320.9万人次,支出12.1亿元;资助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46.97万人,支出1.8亿元,人均筹资386.2元。临时救助32万人次,支出3.8亿元。
社会福利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城乡社区基本全覆盖
到2017年底,全省共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6万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城乡社区基本全覆盖。
大力推进老年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达到600万余人,县(市、区)覆盖面超过93%。全省共有社会养老床位59.46万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27.1万张(不含未登记机构)。
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共85.99万人(次)
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2017年全省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85.99万人(次),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0.72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5.27万人。
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
基本生活费约2.7亿元
全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大力开展“添翼计划”项目,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约2.7亿元。
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孤儿3851名,其中:集中供养孤儿2009名,社会散居孤儿1812名。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3174件,其中:中国公民收养3087件,涉外收养8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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