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推进开放发展,构筑对外开放新格局
23.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完善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电商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等“六体系两平台”,打造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中心、服务中心和大数据中心,构建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打开对外开放新通道。
深入推进跨境电商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先行先试健全跨境电商制度体系、数据化监管模式和供应链服务体系,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参与、主导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抢占跨境电商国际话语权,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为全国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4.大力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创新招商引资体制机制,优化招商引资结构,支持国际行业龙头企业和央企国企在杭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深入实施浙商回归工程,实现从引进资金为主向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并重转变,争取国内外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户杭州。推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升级,支持杭州出口加工区、杭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报创建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产业园,打造区域开放发展新高地。
顺应跨国兼并重组新趋势,制定实施新一轮“以民引外”行动计划,鼓励支持企业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实施跨国兼并、开展跨国产能合作,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境外产业基地,承接国际技术转移和促进自主技术海外推广,以国际化引领产业链价值链全球布局。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带动成套设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25.创新开放发展体制机制。健全贸易便利化体制机制,以发展跨境电商为重点,大力发展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模式,推动贸易方式、交易制度、市场组织创新,着力做大做强B2B贸易,促进全市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体系,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健全境外投资管理机制,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创新完善境外投资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风险防控监管机制。
26.推动区域合作与发展。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完善杭州都市区协调发展机制,在推动空间布局优化、交通通勤一体、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保、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主动参与浙闽赣皖相关城市协同发展,合力打造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深入推进“山海协作”工程。进一步做好阿克苏、那曲、阿坝、涪陵、海西和黔东南等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