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法治“星阵” 激发全民普法“新活力” 在富春江畔,有一座美丽的恩波公园,风景秀丽、绿草茵茵,深受富阳百姓喜爱。今年8月初,杭州市富阳区法治文化公园正式落户这座近3万平方米的公园,将法治文化思想理念与公园环境绿化、设施等相融合,赋予了公园新的内涵,让群众在公园游玩休憩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试点摸索、全面推进、提档升级,近年来,富阳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普法实体“星阵”的创建,打造了以区级法治文化公园为中心,联动镇村两级,辐射东西南北4个区块,涵盖纪检、公安、税务、教育等部门的普法宣传实体。普法实体在数量上从2016年的5个增加至27个,面积从9430平方米增加至11.5万平方米,法治宣传由临时“进”到永久“驻”,实现了既有敲锣打鼓的热闹宣传,更有立心铸魂的无声熏陶,以文化价值为引领,增强人民群众共享普法成果的获得感。 在全面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的这五年来,富阳紧紧围绕“1+2+3+4”工作体系,即:抓住“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制这一核心,着眼制度建设和实体建设两个目标,构建“目标、激励、共享”三个制度层级,打造以区级法治文化公园为中心、辐射东西南北四个区块的普法实体阵地,积极构筑“组织星阵”“制度星阵”“实体星阵”“传播星阵”“服务星阵”等五个普法“星阵”,有效推动了全民普法的深度、力度、厚度。 让“谁执法谁普法”这一机制“亮”起来。富阳区坚持三级引领,构建普法制度“星”阵,率先推出《关于在全区开展普法教育实体建设实施意见》《杭州市富阳区普法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0年度富阳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暨“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不断完善奖励机制,促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新时代全民普法新发展。 普法用法,服务于民。五年来,富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在矛盾纠纷调解中普法、在项目推进中普法:依托“专业团队”,创新性组建区级重点项目“5+X”法律服务团,提供法治引导、法律解答、纠纷调解等“精准”服务;用好基层司法所“司法触角”,深入一线开展普法,实现介入快、参与深、服务强;强化“三级联动”,构建会商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富阳一张蓝图绘到底,公民的宪法意识、法律素质稳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呈现出资源集约化、实体规模化、工作积极化的富阳普法特色,为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严格“督、查、改、提” 打造执法监督“新方式” 7月17日至20日,富阳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杭州市各区(县、市)中率先制发了一批《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这是自《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富阳区首次开出的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标志着全区行政执法监督“1+2+4”机制迈入新阶段。 今年以来,富阳区司法局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与区纪委区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的专项巡察,切实推进“1+2+4”行政执法监督创新项目,以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监督文书、诫勉谈话等方式予以监督,促进全区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实现质的提升,深入推进法治富阳建设。 2019年,富阳区结合本地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大胆创新机制,出台了“1+2+4”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即以行政执法监督与复议监督、审判监督的协作为“第一层次”,与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检察监督的协作为“第二层次”的“线”“面”结合双层次监督协作机制,深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结合“区、镇(街)”两级述法制度,全面扩大行政执法监督层面。在全省没有现成形式可借鉴的情况下,富阳区探索出了一个行政执法监督“富阳模式”,该机制运行以来,取得显著成效,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被杭州市司法局作为样板向全市各区县推荐。 今年上半年,该办公室根据区纪委区监委前期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项巡察情况以及区行政复议局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提供的问题线索,经过深入调查、仔细分析,于7月中旬制发了12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对所涉的10个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行不力、执法程序不规范、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逐一指明,要求抓紧落实整改,并限期向区司法局反馈整改情况。 下一步,富阳将持续发挥该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复议监督、审判监督、检察监督的协作,实行动态监督,跟踪整改情况,推行问题清单核销制,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对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实行监督情况抄送通报、违纪违法线索移送、行政执法监督约谈等,着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创新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