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 杭州新闻中心 > 杭州新政 > 区县传真
 
钱塘新区“刚柔并济”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
2020-11-25 11:23:29 杭州网

浙江日报

营商环境是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直观体现。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做好企业服务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重要内容和必然举措。

让所有市场主体“想进来、愿留下、快成长”。近年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钱塘新区分局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做深做实为企服务,对辖区范围内“四新经济”为核心的所有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不断助推新区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铁拳+柔性”

激活“四新经济”发展

在杭州钱塘新区,某文化创意公司通过一口价、直播和拍卖三大核心服务,突破了传统的文玩交易形式,成为新区内典型的“四新企业”。自去年3月上线运营以来,销售额突破20亿元人民币,入驻商家超过20万,长期活跃用户达5万户。然而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由于其自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商标注册、保护不到位,对《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了解不深,接受到消费投诉举报增长也较快,处理上存在较大困难。

了解上述情况后,钱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由局长牵头,组织法制和行政审批科、知识产权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稽查大队等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将该企业纳入“观察期”监管名录,在“观察期”内施行轻微违法行为承诺告知免罚、一般违法行为首违从轻的意见。

此外,针对企业特点量身定做“服务包”,定制了“法律直通”、对平台定期不定期进行投诉举报处理培训,并协助平台处理一些复杂、困难的投诉举报。通过日常监管行政建议、违法事项行政提示、轻微违法行政告诫等多种指导方式,帮助企业落实了平台主体责任,初步完成了规范合法的经营范式构建。

面对辖区内数家大规模、集群化电商园区的特点,钱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坚持适用“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坚持容错“观察期”监管方式,践行“首违从轻”和“轻微免罚”两个原则,推行规范涉企检查、强化行政指导、做好从业教育3个措施,建立起“一二三”工作法,既守牢安全底线,又为“四新经济”创造健康、平稳的发展生态。

“所谓‘观察期’监管是指我们对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为代表的企业设置一定的‘容错’期限,灵活地开展监管。一般来说,这个期限不会超过两年。”钱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法制和行政审批科科长钱燕锋介绍道。

为此,钱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建立了“观察期”监管名录库,对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观察期”的市场主体,钱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以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为主,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对市场主体在“观察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只要不触及安全底线,可以对其从轻或免予处罚。除因出现触及安全底线的重大违法问题,一般违法行为可从轻处罚,轻微违法行为可免予处罚。

截至目前,已发布观察期监管企业名单52家;针对“四新经济”企业开展行政指导20余家次;适用从轻、免予处罚案件43件,同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7部。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刘 乐 钱燕锋 常 佳    编辑:高婷婷    
『相关阅读』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2020年杭州市两会

·春风又绿江南岸 一步一履总关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下看浙江

大政图鉴
 
投产
 
管村打造 平安乡村交通 ...
 
南部“大动脉”通车
 
未雨绸缪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1 - 2019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