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暴雨 积水里的窨井盖没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8-04 08:23   

窨井盖是怎么被打开的?

窨井盖会不会是为了下水快而被人为打开了?

记者尝试了一下,身为成年男性,一只手抓住窨井盖一个把手,稍稍用力,就可以将井盖的一侧拎起来,如果在地面上拖行,就可以把井盖完全打开。

但保安表示,当天在小区西门值班,没有看到有人打开井盖。

在徐女士给记者提供的另一段视频中,看到位于非机动车道上的一个井盖正在往外冒水,会不会因为窨井里水积满了,从下往上把井盖顶开的?

还是地面积水的水流过大,将井盖冲开?

目前这个窨井盖怎么被打开的还不清楚。

律师:受害者可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主张赔偿

两位受伤的市民想问问能不能索赔?橙柿直通车就此事咨询了浙江诺航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俊杰。

朱俊杰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公共道路的管理单位对路面的通行负有管理责任、窨井盖的管理单位对窨井盖负有管理责任。由于道路窨井盖缺失,李先生母亲与徐女士跌入窨井中,系因管理单位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导致受伤,管理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考虑到窨井位移的实际情况,朱俊杰认为,具体情况要看窨井盖出现位移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大雨导致的不可抗力,还是因为窨井盖本身固定不牢固等自身原因,由此导致相应的责任比例是不同的。

但是,即使因为大雨因素影响了路面窨井盖的维护,而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在损坏路面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给过往行人以醒目的提示,对事故还是负有一定的责任。

结合上述规定,朱俊杰认为,本次事故中,需要确认井盖位移的具体原因,若公共道路的管理单位及窨井盖的管理单位存在过失行为并直接结合导致李先生的母亲和徐女士受伤,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李先生的母亲和徐女士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依法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陈彬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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