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清旺说,一次他和曹先生去省文化厅,说好下午一点半出发,曹先生先下去了,他接了个委托人的电话,下来晚了点,看见曹先生开着车已经出了门,他赶紧跑着追了出去。“追上后,曹先生就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以后要守时。”
在一次星光QQ群交流会上,任旭荣问曹星:如果时光倒流,你还会对一个女学生如此不宽容吗?曹星答道:“其他事都可以,守时是原则问题,绝不宽容。”
后来大家才知道,因为文革失去了整整十年的学习时间,曹先生非常珍视时间。从1979年到2005年的26年间,他每天坚持工作11个小时,谢绝99%的宴请和80%跟业务无关的会议,连大年初一都在办公室吃方便面。为此还得罪了一批朋友,说他“架子太大”。对此,曹星说,他只有歉疚,但不后悔,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做时间的主人。
做律师不要只想着赚钱
要做一个有责任感
和担当的人
律师的本职工作是办案,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浙江人言律师必为曹星。在曹星手上办成了无数件案子,最有名的有三件。
一件是1985年,金华市元宵灯会踩踏事件,38位市民不幸身亡,分管副市长作为灯会筹备小组的组长,以渎职罪被起诉。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祥甫回忆,为了准备材料,曹先生提前四五天赶到金华,1万多字的辩词,一字一句写出来,其间还修改了11遍。
这位副市长在当地口碑蛮好,家属也要求做无罪辩护。审理那天,一千四五百人挤在一个大礼堂里,审判前两天贴大字报的市民要求从重处罚。胡祥甫清楚记得当时曹先生说过一句话:“正如灯会成功功劳不是被告一人的一样,事故的责任也不是被告一人所造成的。”大家听得在情在理。后来,这群人又到法院,请求法院从轻审判。
另外两件是明星官司,原告分别是陈佩斯和刘晓庆,被告代理律师都请了曹星。曹先生在一本他和友人的交流实录里透露,在处理刘晓庆官司前,他看了桐城三尺巷的故事,对他启发很大,所以他提出“和为贵”方案,动员委托人和刘晓庆各让一步,最后解决了纠纷。
任旭荣说,曹先生是一个有大爱的人,很多市民挤在律师事务所门口问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曹先生有时间都尽量帮忙。他时刻要求晚辈,做律师不要只想着赚钱,要做一个有责任感和担当的人。
一次浙江省妇幼保健院遇到了一件麻烦事,5对父母把孩子遗弃在医院,不管不问。曹星当时是医院的法律顾问,一听气得拍桌子,当即要免费为孩子们讨回公道。
任旭荣还记得,有个老奶奶被养女霸占了财产,找到曹先生,但没有钱付诉讼费。后来曹先生不仅免费帮老奶奶拿回了财产,还抚养老人,每个月,三五个人买上东西,就喊:“谁去看奶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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