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笼被包在一块彩条防水布里,两个法警戴着手套,将笼子抬到9个被告面前。打开彩条布时,张、金都低下了头,只有胡直直望着前方。
这个铁笼很小,长、宽均为70厘米,高60厘米,由于在水中浸泡过久,满是斑斑锈迹。身高1米83,体重200余斤的张老板就是在里面被发现的。
法官让被告人辨认,胡、张、金都说,铁笼看起来和装张老板的笼子“差不多”。而负责定制铁笼的马仔曾某称自己当时做的笼子钢筋更粗、有纹路,而且比庭上这个更大。
检察官接着播放了警方的打捞视频。从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张老板的遗体已经严重肿胀腐败,双腿悬在笼外,依然保持着蜷缩姿势。笼上挂着一把环形锁,角落里还有一副手铐。
法医对张老板的尸体进行了检验,但由于沉尸时间过久,死因尚不明确。
焦点:
张老板入水前是活着还是死了
检方认为,基于现有人证、物证,结合被告人的供述,已经可以证明胡、张、金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胡到现在仍辩解称在桥上将被害人释放,但其辩解没有任何证据佐证,且与现有证据、事实相矛盾,仅是一面之词,实属无理狡辩,不足采信。”检察官指出,张老板的尸体被打捞出水,是证据链里很重要的一环。
就这一观点,胡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胡拘禁张的目的是要钱,拘禁期间还为他购买床铺、空调,安排人给他烧饭做菜,没有杀人动机。而且,张老板患有严重糖尿病,随时有死亡危险,既然尸检结果为死因不明,就不能断定张是被投入水中后溺水而死。
“如果张落水时还活着,那入水前不可能不挣扎、呼喊,但据被告人说,当时他们都没有听见任何声音。”胡的辩护律师称,此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即张老板入水时可能已经死亡。
他补充说,胡的家属愿意对张家人作出一定赔偿,但不是因为故意杀人,而是他参与了前期的非法拘禁。
对此,检察官反驳说,张的尸体表面没有伤痕,也没有机械性窒息的现象,且事发前半小时还向被告要水喝,由此推断,落入水库前应仍处于存活状态。
最后陈述阶段,胡某说:“我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而金则对被害人家属表示了歉意,称自己事发后良心上一直过不去,“很内疚”。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