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服务员小关姑娘,工作时间给客人敬酒,喝了两瓶多啤酒。没想到的是,因为小关患有心肌脂肪浸润,这两瓶啤酒竟然诱发了急性心力衰竭和肺水肿死亡。
心爱的女儿18岁生日都没过上就客死异乡,伤心欲绝的老关将饭店登记业主和实际经营者老曾、小曾父子告上法庭。老关认为女儿意外死亡,其经济损失为80多万元,要求饭店承担80%的责任,赔偿66万余元。
昨天下午,建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庭审过程中,辩论焦点集中在到底小关是不是主动陪客人饮酒,以及她的死亡是否因工作而引起。
原告方认为,事发当天,也就是小关去上班的第18天,小关是被叫去替老板娘(小曾的妻子)挡酒。向客人敬酒的行为,也是老板娘示意,所以这明显是在工作中的行为。同时指出,小关酒量不好,敬酒过程中多次呕吐,醉酒严重。
原告方拿出建德市公安局梅城派出所向小关男友、客人所作的询问笔录为证。
“小关于当晚9点10分左右醉酒到家,到家后发生多次呕吐,男友询问其是在哪里喝的酒,小关说是在饭店顶替老板娘陪客人喝酒。”
“老板娘叫服务员一人敬一杯,不要多敬。她(小关)敬了两三杯之后,就会出去一下,并且出去之后,脸是朝着洗脸盆的。”
而被告方则认为,小关作为饭店的服务员,在来饭店应聘时,已向其明确过其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端菜、收拾碗盘、打扫卫生,没有陪酒这一工作要求,她对于这点是清楚并认可的。
“当晚,她要给客人敬酒是自愿的,不是饭店指派,与其本职工作无关,不能视为其提供劳务的行为。而老板娘‘不要多敬’的话语,反而是在劝小关少喝点。”
曾家父子表示,66万我们不会陪的,出于人道愿意支付原告两三万元。
双方争辩激烈,各不相让,开庭从下午两点一直到五点半才结束。
最后,法院认定小关与饭店存在劳务关系,其死因为当天向客人敬酒后醉酒诱发心脏病、肺水肿发作而死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小关已年满16周岁,可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她在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病,饮酒会诱发心脏病发作并可能造成死亡后果的情况下,仍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自身具有重大过错,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现有证据,法院无法判断小关敬酒行为是主动敬酒还是受老板指使敬酒,但是无论哪种小关的行为都是为了饭店的利益。且在小关醉酒呕吐后饭店经营者未将她送至医院进行醒酒治疗,无法认定其处置得当。
综观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建德法院酌定由曾修军承担30%的责任,赔偿老关24278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