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浙江首例人体器官捐献案例
昨天,浙江省、杭州市红十字会、浙江省卫生厅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逝于车祸的杭州某公司保安冯周发的器官,分别被移植到1位肝功能衰竭和2位肾功能衰竭的患者身上,移植手术成功。这是浙江省首例人体器官捐献案例。
浙江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高翔说,冯先生是杭州萧山一家纺织公司的保安,今年40岁。8月20日晚上,冯先生骑的摩托车与一辆小客车相撞。冯先生头部受伤,被送到萧山一家医院抢救。
9月,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的志愿者在一次志愿服务过程中,接触到了冯周发的亲属。10月3日,冯先生的亲属表达了一旦冯先生身故,志愿捐献器官的意愿。10月8日,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随同冯先生亲属专程来到冯先生贵州老家,取得了冯先生父母的知情同意并办理了相关手续。10月11日冯先生心脏停止跳动。不久后,冯先生的器官分别移植到1位肝功能衰竭和2位肾功能衰竭的患者身上。
浙江省是全国11个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省(市)之一。 8月26日,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目前已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37名。
浙江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浙医一院院长郑树森呼吁,希望更多的爱心人士自愿成为器官捐献者。目前,移植需求与器官短缺一直都在困扰着患者。
根据卫生部统计的数据,中国每年约有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仅有1万人能接受手术,大多数患者只能在焦急和漫长的等待中死去。而肝脏移植手术成功率达到99%以上,移植受者的1年、5年和10年的生存率已分别达到90%、80%和70%。截至2010年10月,中国肝移植总数已达18687例,大多数受者生活质量良好。
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的曹芝芳说,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凡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以在生前到秋涛北路324号省红十字会大楼4楼的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和遗体。咨询电话85043999(24小时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