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不成送花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10-19 06:26   

江某,44岁,是个女强人,在杭州一家知名公司当主管。

杭州某超市欠了江的朋友2万多元债,今年初,江和朋友一起追债,超市老板不还。江决定给超市老板颜色看。江找了几个朋友,深夜带着铁榔头先后把超市砸了7回。今年春节除夕夜,她又带人把超市一顿狂砸,还给超市送了两个大花圈。

滨江法院昨日宣判,江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刑1年6个月。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段静 滨检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