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孩向父亲要抚育费被拒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10-19 06:26   

小方,余杭人,19岁。

小方5岁那年,父母离了婚。法院判小方跟着母亲过,父亲承担每个月80元的抚养教育费。不久,父亲再婚。婚后和小方逐渐疏远,平时连个电话都不打。抚育费也需要靠法院几次强制执行才能到位。

小方去年考上了杭州一所不错的大学。母亲下岗了,学费只能东借西凑。此时,她刚满18岁,父亲拒绝继续支付抚育费。今年8月,小方再次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父亲支付抚育费3100元。父亲说,女儿已年满18岁,自己抚养责任已尽。要求法院驳回申请。

为了避免父女对簿公堂加深隔阂,法官在听证前,找二人分别调解。

法官和小方父亲谈了三次,每次他都同意支付这笔钱。但之后就没了回音,问他为什么不兑现,答“生活困难、下岗失业、没有经济来源”。

19岁的小方哭了一会儿,作出决定——撤回对父亲的强制执行抚育费申请。

法官说:小方父亲的做法虽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法律源于道德,希望天下的父母都能秉承关怀爱护的心,为子女的发展前途考虑。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段静 余法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