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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来说,我们与支付宝的合作一直挺好的,也没感受到传说中的强势和获得数据问题。对于商家来说,支付方式能方便顾客体验就好。有些人觉得刚好在用微信,那支付用起来更方便些,有些就习惯支付宝。不管怎样,尊重顾客自己的选择就好。”
——黄商超市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闫经理
“顾客在世纪联华浙江区域各门店消费,都是可以快捷便利地选择使用支付宝、微信、银联云闪付等多种第三方支付。目前和支付宝合作顺畅,没有收到不同于别的支付方式条款方面的通知;本着方便顾客,便民利民以及合作共赢的理念,世纪联华浙江区域各门店和各类第三方支付平台一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宓女士
“华润万家目前的门店都是支持使用多种支付方式结算的,包括支付宝。”
——华润万家华东区相关负责人曼卿
观点
还是把最终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吧
有专家表示,“应该把最终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让他们自由自主去选择使用哪一种支付方式结算。如果人为地去干预暂停使用某一种支付方式,只让消费者单独使用一种移动支付手段,实际上和‘逼迫’无异。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有损企业形象,这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局面。”
一位法律界人士发表观点称,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商家单独拒绝某一种已经被认可的支付方式,涉嫌侵犯消费者选择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举也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构成不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