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现场拨打了李想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不仅消费者的办卡费要不回来,健身房的工作人员也存在工资被拖欠的情况。一位叫米娅的健身教练告诉浙江在线记者,游加力健身房拖欠了她11月和12月的工资共计1600元,同样被拖欠工资的教练还有八九个。“老板在承诺给消费者退款时也承诺给我们发工资,但过了期限我们也没有收到。”米娅说。
健身中心所属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律师建议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记者在消费者出具的收款收据上看到,红色印章为杭州速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网站上,杭州速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李想,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记者注意到,速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原先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程琳,股东为程琳、李想。2016年7月20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程琳从企业信息上消失,原先的二人合伙变成了李想单独出资。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胡杰认为,在本案中,消费者与健身中心签署的协议很不正规,作为合同来说缺乏主要的合同要素。“首先,公司的章与合同上的约定不一样,其次,健身房提供哪些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保证义务、各项争议的解决条款都存在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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