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先生起诉退一赔三
彭先生认为,电商平台的这种“价格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彭先生找到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涉,但协商未果。
于是,他把“京东商城”告到了法院,要求对方退还148元,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三,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此外,他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8888.88元。
“因为这个事情,我晚上一直睡不着觉。”彭先生在法庭上说,他认为这件事情一直困扰着自己,所以提出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
开庭当天,被告“京东商城”未出庭应诉。
电商平台对“价格欺诈”负连带责任
彭先生的面条机是在京东商城的入驻店铺“我当家家居专营店”里买的,为什么他把京东商城作为起诉对象呢?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电商平台虽然不是店铺的直接运营者,但应起到相应的监管义务,否则将对消费者的损失负连带责任。
消费者在遭遇“价格欺诈”后可以先向电商平台投诉,由电商平台责令商家退款、赔礼道歉等处置措施。如果电商平台未作妥善处置,说明其未尽到监管义务,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以“价格欺诈”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消费者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对象可从商家或者电商平台中选择其一。根据消保法,商家或电商平台应退一赔三。
不过,陈律师认为,彭先生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法律依据。除非消费者接受的服务或商品对人体产生了伤害,消费者在索取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外,才可以另行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5款“限时秒杀” 没有一款是降价的
比价插件显示,煎锅的价格半年来一直是现在所谓的“秒杀价”。
彭先生从“我当家家居专营店”购买面条机是两年前的事了,现在的情况又如何呢?
昨天下午,我在京东商城上找到了名为“我当家家居专营店”的店铺,店铺评分为9.45分。根据网店经营者资质信息公示,店铺相关信息除了名称和网址已通过认证外,其余信息是由卖家自行申报填写的。
在“我当家家居专营店”首页的最显眼位置,有一栏“限时秒杀”的“必抢超值好货”,一共5款商品。
第一件是款铸铁炒菜锅,首页显示秒杀价198元,但点进去后的价格变成了288元。
第二款木砧板“原京东价228元,秒杀价198元”,第五款煎锅“原京东价188元,秒杀价158元”。但从浏览器比价插件显示的数据看,半年来一直是现在的所谓“秒杀价”。
第三款煎锅无货。第四款压面机原“京东价118元,秒杀价98元”,同样,98元也是近半年的最高价。这款压面机型号为“宏企切面王HQ150-1”,我查询了另一个电商平台上的标价,只要79元。
“限时秒杀”栏下面为“爆款精品栏”,第一款是中药粉碎机,标注“抢购价758元”(手机专享价750.42元)。但通过比价插件,这款中药粉碎机在5月28日至6月18日只卖698元,现在已经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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