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采用“新而活”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特色小镇开展各类改革创新实验和试点,将其打造为改革创新氛围浓厚、体制机制灵活、发展潜力和活力强劲的综合改革实验区等。
“特色小镇是指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翁建荣解释,特色小镇不是单纯的行政地域划分,也不是传统的工业功能区、旅游区等产业功能区块;更不是简单的“加”法,“产业园+风景区+博物馆或学校”式的“大拼盘”不是特色小镇。
本月底,将筹备召开全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今年下半年,我省还将公布第二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规划建设特色小镇,也同样为浙商回归提供了平台,也是浙商的一个机遇。”翁建荣说,在创建的首批特色小镇中,已有海内外不少浙商的身影,接下来启动的第二批小镇创建名单,浙江也欢迎更多的浙商回归,参与其中。
考核合格或验收命名后,才能享受支持政策
据介绍,特色小镇的创建不采用审批制,而是采用“宽进严定”的创建方式推进。由省政府研究室提出初选名单,充分利用省政府研究室前期研究和摸底调研成果,由研究室从多个各地上报的特色小镇创建申请中,筛选提出初选名单。
入围后的特色小镇创建对象不能直接享受省里有关的支持政策。“只有在年度考核合格或验收命名后,特色小镇才能获得土地和财政方面支持。” 翁建荣说。
土地要素方面,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省里按实际使用指标的50%或60%给予配套奖励,对三年内未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将加倍倒扣省奖励的用地指标。
财政方面,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将上交省财政部分,前三年全额返还、后两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
根据规划,未来三年里浙江将重点培育100个左右特色小镇,在产业上继续聚焦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兼顾茶叶、丝绸、黄酒、中药、青瓷、木雕、根雕、石雕、文房等历史经典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