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纪委提醒:
谨防公车使用中的三类“无心之过”
长时间停车不熄火,不环保是肯定的。如果这是辆公车,可能还会因“浪费滥用之过”被举报。
杭州市纪委说,杭州是全国最早启动公车改革的城市之一,近几年随着车改逐步推进,“公车使用”中的反面案例已屈指可数。
不过,从全国各地通报的“违反规定使用公车”问题和杭州市96666效能投诉中心受理情况看,公车使用中的一些“无心之过”,仍要特别注意加以避免,因为“故意是错,过失也是错,说是无心,其实也有错。”
对此,杭州市纪委特别概括了三类“无心之过”,昨天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廉洁杭州”发布,提醒广大公职人员注意——
疏于程序之过——公车停在小区未报备
案例:杭州某驾驶员因路途遥远把公车停在自己小区被举报,后因未“事先报备”被处理。
解读:杭州市2008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国内公务考察管理的通知》(杭办发〔2008〕122号)。其中一条就是“国庆、春节长假期间实行集中封停,各单位所有公车必须集中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库(位),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并做好用车情况记录以备检查。”
当然,从保护工作积极性的角度出发,如果是遭遇突发事件等急难情况需要使用公车,纪检监察机关也会实事求是地给予“人性化”处理。
管教不严之过——公车驾驶员不能停“霸王车”
案例:杭州96666效能投诉中心曾收到过公车驾驶员因停车问题和小区保安发生争吵的投诉。
解读:规范管理公车使用的单位领导,对公车驾驶员有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如果疏于管理,甚至纵容,也会因管教不严承担管理责任。
曾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些单位的公车,实际上只有1/3是真正为公使用,另有1/3被领导因私使用,还有1/3是被司机因私使用。“中央八项规定”已执行两年多时间,但驾驶员因私使用公车的问题仍频繁见诸报端网络。
此外,公车驾驶员在使用公车过程中,如果停“霸王车”、违法变道、野蛮加塞,也会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消损政府形象。这些问题都应受到各单位公车使用管理部门的重视。
浪费滥用之过——长时间停在路边不熄火
案例:2014年6月20日,浙江日报记者连续走访杭州一些会议场所,发现不少公车长时间停在停车场却不熄火,公车处于怠速、开空调状态,有些司机在车内玩手机,有的在使用平板电脑上网、有的在车上睡觉,既增加油耗又污染环境。而当时,天气并不热,凉风习习,会场大厅也有空调有座位可供休息。
杭州96666效能投诉中心也曾收到执法车辆长时间停在路边不熄火的问题反映。
解读:这些问题的症结,正如记者采访现场的一名私家车主所说:“公车不熄火司空见惯,烧油不花自己的钱嘛。开自己的车就不会这样了。”私家车主认为,这不仅浪费公款,还反映了司乘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个人素养。
根据《杭州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党政机关应当倡导资源节约行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的节约管理……杜绝浪费行为,建设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