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舒适堡总部办公室的彭主任。彭主任表示,因为想要专注于健身这块业务,舒适堡才与蕾蕾美颜进行合作,把美容这块业务划给了蕾蕾美颜。“蕾蕾美颜是专业做美容的,考虑到美容团队不变,而且原先办卡的消费者也可以继续在蕾蕾美颜享受服务,就没有特意通知消费者换商家的事。”彭主任表示,对于胡女士提出的退款情况,她了解具体情况后会向领导申请。
之后,蕾蕾美颜的工作人员王女士来电回复说,舒适堡的美容业务给了蕾蕾美颜后,蕾蕾美颜将负责老顾客的所有服务问题,退款公司是不接受的,可以承诺的是,消费者可以继续享受舒适堡原先承诺的服务和产品,直到消费卡用完,而且为了向消费者表达诚意,还将赠送消费者1000元美容卡,可以做店里的任何项目。同时王女士也表示,会继续和消费者协商,争取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
经营主体改变后
消费者具有重新选择权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林兵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胡女士购买的是舒适堡的消费卡,舒适堡应当向胡女士提供相关美容服务;现舒适堡将美容业务转让给了蕾蕾美颜,应当告知消费者,即胡女士,否则就是侵犯了胡女士的知情权。在舒适堡的美容业务转让后,胡女士具有选择权,即享有是否同意接受蕾蕾美颜提供美容服务的权利;若胡女士不同意接受蕾蕾美颜提供的美容服务,商家就有义务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