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的拥堵让回家变得艰难,而年末讨薪让回家的路变得更漫长。但对于来自江西的邵步平来说,上周五的一场调解多少给他带来了一些慰藉:他和16名工人被拖欠的17万元工资,服装厂老板同意在2015年6月31日前结清。
“没有这笔工资,不但老家刚造的房子没钱还,连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了。”邵步平说,对于这样的结果,虽然有些无奈,但还可以接受。
服装厂老板同意分期付清欠款
1月8日,来自江西的邵步平拨通了本报经济新闻热线85051881,讲述了自己和17名工友被欠薪的经历。
2014年10月,33岁的邵步平和他的妻子在路边的广告上看到一家服装厂的招工信息,打通广告上的电话确认岗位的基本内容和薪酬后,夫妻俩就来到了位于余杭区乔司的一家服装厂车间工作。但是除了10月份的工资照常发放后,11月的工资就开始拖欠。
“这之后的2个月工资都没有发。老板说让我们把机器卖了抵工资,可是这远远不够偿还我们的工资。”邵步平说。
工人们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乔司街道调解中队快速进行了调查取证,根据案情,调解中队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
去年12月31日,邵步平和他的工友们走进了余杭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6天后,在对相关证据做必要补充后,材料便递交到了余杭区人民法院。
1月9日,我们致电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此案的任小芬律师。
任律师告诉记者,当天下午,法院就组织了调解。进展也比较顺利,双方一致同意调解结果: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为17名,被拖欠的金额按实发工资计算,约为17万元;服装厂老板将在2015年1月31日前、3月31日前、6月31日前分三次结清欠款。
选择合格用工单位权益更有保障
什么样的欠薪案件需要到法院起诉?
“外来务工者与雇主出现劳动纠纷,一般应先找劳动部门进行仲裁,不服仲裁再到法院起诉。”任律师说,但如果欠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讨薪案件的原告,在不需要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下,也可以向当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请律师免费帮忙打官司。
因为法院立案需原告提供相关证据,因此,任律师提醒外来务工者,工地的出入证、工资表、欠条等都是有利证据,应有意识地加以保留。
另外,外来务工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合格的用工单位。“这个案件中,经调查服装厂没有营业执照,属于不合格用工单位,加大了取证的难度。”任律师说。
“理论上来说,无论邵步平遇到的是无营业执照企业还是有营业执照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都按规定处罚,但无营业执照的企业,问题处理起来会更复杂一些。比如在乔司街道,拥有营业执照的企业会缴纳一笔工资保障金,由我们和当地相关部门一起管理,就是为了在企业出问题的时候能保障工人们的工资。”乔司街道劳动监察调解中队相关负责人说。
你在讨薪路上有什么烦心事,请登录杭报在线(www.hzrb.cn )活动频道,进入相关活动专区后,可以慢慢对我们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