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春节期间机票加价很正常
昨天在某网络机票平台上查询,2月1日从杭州出发到三亚的机票已经无票可售。杭州机票代理的业内人士表示,春节期间对热门机票线路加价出售是很正常的事情,并不是今年才发生的情况。
业内人士说,提价的是一些旅行社或机票代理商,并不是航空公司。春节期间,从杭州出发到三亚、西双版纳、海口等城市去度假的人很多,相应机票通常会比较紧俏。如果市场行情高涨,机票代理就会提高票价, 甚至会远远高于机票原来价格。
这类的加价产品在旅游同业批发网站上非常常见,业内人士说。不过有些高于原价的机票最终被打包成旅游线路产品出售,消费者感觉不是那么明显。此外,机票代理也会把紧俏机票单独拿出来,放在类似去哪儿网等机票平台上销售。
代理商无权加价
民航业内人士指出,一般而言,机票代理商与航空公司会签署双向协议,代理商为航空公司代销机票,利润来自于从航空公司的采购价与票面价之间的代理佣金,代理商无权在票面价格基础上再进行加价。
针对机票代理商超过全价机票进行加价售票的行为,多位律师表示,这除了违反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外,还违反了《价格法》等相关法律,物价主管部门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代理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对于相关网站上在产品购买前出具的诸如“您所选购的是特殊机票产品,销售价高于票面价格(经济舱全价)”以及“此票为经济舱,报销客户请注意,票面价格低于支付价,如果退票,不提供行程单、不提供发票,需报销的旅客请慎重购买,订单产生并支付即表示您已同意此票规定”等免责声明,多位律师指出,由于这种超过价格销售的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价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因此上述提示并不能改变其违法的后果,也无法免责。而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