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全国首个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1-18 06:42   

浙江在全国首个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浙江公民,昨起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了!

1月1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明确将“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作为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法定情形。

昨天,这个决定正式公布并生效。浙江成为国内首个“落地”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省份。

符合新政策的家庭何时可孕育第二个孩子?我省尚未发布实施细则。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当“单独”夫妇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后,就可按程序申请再生育。在地方具体政策依法出台之前生育的,按照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去年11月19日,舟山市实施计划生育“舟山海岛特批政策”,率先试水单独二胎新政。舟山这方面的申请批准规定是:凡符合条件的夫妻,必须持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2英寸合照,以及一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向夫妻中舟山户籍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生育管理地,提出再生育申请。申请被受理后,乡镇(街道)所在的县级卫生和计生部门进行审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会在30日内给予发放准生证。

据推算,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我省头五年出生数年均增量10万人左右;此后近十年,出生数增量基本稳定在8万人左右;户籍总人口将于2026年达到峰值时间,峰值总量增加约100万人。

其中,到2015年,户籍总人口将达到4908万人,比现行生育政策下增加18万人;到2020年全省户籍总人口将达到5018万人,比现行生育政策下增加近69万人。

浙江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泰维说,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浙江省累计少生2600万人,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30年,群众生育观念发生整体性变化。但是从2010年开始,全省老年人口规模进入快速增长期,人口结构矛盾逐步显现。因此,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是必要的。

专家认为,单独二孩政策可能会让婴儿、儿童相关行业和产品,如奶粉、尿布、婴儿推车、儿童服装等受益。

综合新华社报道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黄君 见习记者 许云峰 摄影 方晟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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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明确将“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作为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