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寻访
破土:从借粮到分田
一场自下而上的变革
20世纪70年代, 地处浙皖边界的临安马啸公社浪广大队,一共866口人,守着400多亩薄田,吃不饱,日子确实很苦。
“1978年秋天,那天,就像今天这个时候,太阳快升到山顶了。”陈传道讲起40年多前那个改写历史的时刻,“马啸公社书记章文辉悄悄召集了我们浪广和隔壁方家两个大队的干部社员开会,会议的内容就是想‘把田给分了’。”
那时,陈传道还是个30出头的毛头小伙子,是临安马啸公社浪广大队的大队长。
“分田?”当时,国家实行集体经济的人民公社体制,分田单干、包产到户是政策所不允许的,“章书记说,分田的意思就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隔壁的安徽已经开始这么干了。”
事实上,用原浪广大队支部书记张美新的话来说,当时过日子全靠“四点”:靠国家供应一点,靠自己种一点,靠亲朋借一点,靠黑市上买一点。这其中的“借一点”,指的就是去毗邻的安徽山村借粮。
借粮有借粮的规矩。按照规矩,借72斤粮票和买米的钱,秋收后需要拿100斤早稻谷还。“不仅损失了喂猪的糠、来回两天的误工工分,还欠了很大的人情。但是,浪广的大部分人就是这样过着前吃后空的日子。”张美新说。
已经实行了20多年的人民公社制度,把广大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大锅饭”的弊端毕现无遗,农业效率低下到了让农民无法生存的地步。
所以,分田到户的消息着实让人兴奋、让人跃跃欲试。
“章(文辉)书记说,我们浙江省,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经济上,都应该比安徽好,怎么还要去隔壁省借粮呢,我们要先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陈传道说,“包产到户”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决定了。
不过,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正是他们悄然萌动的决定,点燃了杭州农村改革的星星之火。
1979年春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激发。效果同样惊人:就在这一年,粮食、收入均翻番,浪广大队迅速解决了村民的温饱问题。包产到户这把“金钥匙”打开了马啸公社的大门,激起了周边各大队、生产队农民的向往。广大农民要求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强烈愿望,不可抑制地迸发出来,粮食组、茶叶组、杂工组等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迅速蔓延。
1980年春,马啸公社有11个大队实行旱地、山坞田包产到户。1981年该公社15个大队全部实行良田包产到户,成为临安“包产到户第一乡”。全社粮食生产量从1978年的121万公斤增加到159.5万公斤,增长31.4%;农业总收入从1978年97万元增加到174万元,增长79.9%;农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71元增加到143元,翻了一番。包产到户两年,改变了马啸公社原来“吃饭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落后面貌。
与此同时,富阳东园公社、桐庐至南公社、临安太阳公社、建德李家公社等地的“包产到户”也有了相当规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