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有杆“秤”
用事实说话以法律为准绳
15公里的路程,开车近一个小时,心理咨询师陈幸每天往返在这条从杭州市人民调解协会到杭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路上。
作为杭州市首批行政争议专职调解员,她最初没有什么行政调解经验,听各方说一说,总觉得各有各的道理,“怎么准确把握好一个‘度’,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难题。”
对此,法官和复议工作人员心里有杆“秤”:什么行政争议适合调解、什么不适合,应该怎么调解,他们会和专职调解员一起研判。
专职调解员进驻以来的4个月,他们已和复议工作人员、法官合力成功化解了100余起行政争议,占进入调解程序案件总量的66.5%。这个刚过“及格线”的数字,是不是意味着第三方调解的作用并不大?
“调解成功率不是越高越好。”钟鼎文解释,“有时对一些明显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我们一定会坚持原则,维护行政机关依法作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有一次,一位年纪较大的阿姨因为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阿姨提起行政复议,理由是她从一个路口转到另一个路口时,原来的非机动车道变成了机动车道,她没有注意到就继续骑行。
虽然这位阿姨说自己“情有可原”,但案件进入调解中心后,专职调解员认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遇到这种情况市民更应该谨慎缓行。“行政争议调解,基础是用事实说话,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行政机关作出妥协。”该调解员说,对每一次调解,他们都慎之又慎,“调不了的纠纷会依法裁决”。
当然也有另一种情况。
一次,市民姜先生被扣了小客车竞价保证金,便提起行政复议,纠纷随后转到杭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姜先生通过竞价获得杭州车牌,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要在竞价之后3个工作日内缴款。由于没有按时缴费,他不仅失去了杭州车牌,连之前预缴的保证金也被扣除。
刚接到这起纠纷时,陈幸认为事实清楚,只要好好给姜先生解释清楚政策和法规就行。没想到,姜先生见到她就是一通“吐槽”:“是业务系统故障和相关信息不对称,我才错过了时间!”
原来姜先生当时特意从单位请假赶回外省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却遇到当地公安机关业务系统出现故障,耽误了转出手续的办理,也因此错过了缴费时间。
“他反复跟我强调,通知书上没有注明缴款的最后时间期限到底是几点。”陈幸说,这确实是行政机关的告知“漏洞”。
随后,她与复议工作人员陈娜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核实,把从多方求证后得到的真实情况反馈给交通运输、公安、环保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请大家一起商量解决的办法。
“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合情合理。”在陈幸和陈娜的协调下,各职能部门经讨论达成一致,为姜先生适当延长了车辆转入登记的时间。从这起纠纷中吸取经验,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中关于竞价款项缴纳截止时间的相关告知内容,使其更具体、更明确,让群众一目了然。
不偏袒任何一方,做事公正透明,这样的行政争议调解被不少群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