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新区1700余套区级公租房开始受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8-05 18:25   

办理配租入住:

(一)公开选房结束后,申请人有用人单位的,申请人、用人单位与钱塘新区经租管理单位签订三方租赁合同;申请人无用人单位的,申请人与钱塘新区经租管理单位签订双方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需进行公证,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免交公证费用外,其余承租人与钱塘新区经租管理单位共同承担公证费用。

同时,承租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按时缴纳房屋押金和租金。承租人持钱塘新区经租管理单位签发的《入住联系单》到所选房屋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并且不得装修、不得违规使用。承租家庭应自觉遵守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前须重新申请并经钱塘新区审核机构审核,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续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房屋。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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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申请保障家庭能够早日入住新居,市住保房管部门在加快公租房房源筹集分配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公租房建设进度,近日,西湖区又传来好消息,三墩西R21-02保障房项目顺利结顶,届时将提供1292套房源。

该项目位于西湖区振华路与集萃路交叉口西南侧,地上总建筑面积6.71万平方米,目前项目主体结构已全部结顶,后续将进入装修施工阶段。为此,市住保房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户型设计,以商品房标准建设保障房,不断完善保障房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积极引进优质的教育、医疗、商业等社会资源,完善周边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大配套。

来源:杭州住保房管  作者: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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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对象:杭州钱塘新区(以下简称“钱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及多年在职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条件如下:(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钱塘新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受理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区级公共租赁住房收件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领取《区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流程公示: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地所在钱塘新区住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