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公立医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现状:人才管理行政化问题还比较突出,用人单位引才用才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多而繁杂。
新政: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探索取消高层次人才服务机构行政许可;逐步探索高校、公立医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招录(聘)特殊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直接认定工作,推行行业自主评价技能人才。
科研人员出国指标、经费单独计算
现状: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出国交流培训指标、经费容易被行政人员占用,学术性访问和行政性访问没有区分,审批需提前一年报批。
新政: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实行分类管理,简化审批程序,参加高层次国际交流合作活动,不计入本单位和个人年度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出访团组、人次数和经费单独统计。
干部抓人才工作不力将被责任追究
现状:部分地方对人才重视度不够。
新政:深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将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常态指标。对抓人才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才流失的,进行责任追究。 |